关于开展2017年度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及往年项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入驻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速全区中青年人才培养,推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2017年区委组织部将继续开展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按照《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西组字〔2016〕16号),为做好本年度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骨干个人项目申报要求
1、各单位、各系统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亟需的高端领军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择优推荐金融、高新技术、文化创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高技能、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申请资助。推荐的人员应为本单位、本系统的重点培养对象。
2、各单位、各系统要严格按照《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实施办法》的规定,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研究方向,真正把学风端正、发展潜力大、确需资助支持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3、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工作,确保推荐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已获资助未结题的人员不能参加申报。
4、各单位推荐人员应经过党委(党组)研究,并对推荐人员进行综合排序。

二、拔尖团队项目申报要求
1、拔尖团队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鼓励区域内金融、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领域有发展潜力的团队开展技术创新、科技研发。
2、各单位、各系统要精心组织、深入挖掘,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把真正具有科研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团队推荐上来,同时做好跟踪、培养、宣传工作。
3、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推荐团队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同一单位申报拔尖团队项目不超过2个。已获资助未结题的团队不能参加申报。

三、集体项目申报要求
1、集体项目主要用于资助各单位加强和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推动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同一单位申报集体项目不超过2个。
2、申报集体项目应围绕我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制约人才发展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受资助项目评估要求
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请各单位对往年受资助项目做好评估及结题工作:
1、对进展中的资助项目,各人才主管部门将持续做好项目的跟踪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必要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专业指导。
2、对结题资助项目,各人才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受资助对象进行终期评估。侧重考察其科研诚信、创新成果和持续创新能力。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骨干个人项目:申请个人项目资助的单位需报送《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个人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摘要表》(一式四份)、《北京市西城区2017年度推荐申请资助人员统计表》(一式四份)。
2、拔尖团队项目:申请拔尖团队项目资助的单位需报送《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拔尖团队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
3、集体项目:申请集体项目资助的单位需报送《北京市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助集体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项目实施方案(一式四份)。
4、往年受资助项目考核:2015年后(含2015年)受资助的单位、团队和个人,对正在进行的个人项目要填报《个人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对正在进行的拔尖团队项目要填报《拔尖团队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对完成的个人项目要填报《个人项目结题情况报告表》和《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对完成的拔尖团队项目要填报《拔尖团队项目结题情况报告表》和《项目经费使用明细表》,受资助人所在的单位要填报《项目结题情况统计表》;对正在进行或完成的集体项目,受资助单位要报相应的工作总结。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上述材料需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孵化器企业发展部,孵化器汇总后,报送区科委。报表样本请见本通知附件。电子版请发至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孵化器联系人:宋溪、张彪
电话:62358556
接收材料电子邮箱:bjkhwy@163.com
 
关于开展2017年度西城区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的通知附件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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