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申报的通知
各入驻企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中第五条第二款的要求,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目前,2017年度企业年度发展情况申报工作已启动,企业需登录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完成网上填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底。请园区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及时填报。
管委会联系人:郭海、刘昆
联系方式:82205556、82205558
孵化器联系人:宋溪 张彪
电话:6235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