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入驻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领军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3〕180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文件精神,西城区现开展2018年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西城区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领军人才。
(二)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4〕244号)规定,我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并经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在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工作且科技成果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区内转化的科技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不受学历、资历、职称限制,不需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曾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
(二)曾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
(三)曾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四)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3月1日至3月7日,符合参评条件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无账号的请先注册),选择“职称评审”,在“我要申报”栏目下,有直通车申报入口,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二)单位申报。3月8日至3月16日,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由所在企业或主管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向区推荐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参评。
(三)专家审核。3月19日至3月20日,区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将申报材料报送区推荐委员会委员审核。
(四)区域推荐。3月21日至3月30日,召开区推荐委员会会议,按照规定的推荐标准和推荐程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审核、评议,采取票决制确定推荐人选,在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推荐结果后,向市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报告和申报材料。
(五)业绩陈述。市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申报人员就专业技术工作,向市评审委员会专业评议组陈述本人的专业业绩,并回答专业评议组专家提出的问题。
(六)专家评价。市评审委员会专业评议组根据量化标准采取面试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评价。重点从专业角度考核申报人的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其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评委会表决。市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学识水平、工作业绩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采取署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需由全体评审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方为有效,通过人选需获得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数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八)结果验收。市评审委员会的评价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按全市职称评审的统一要求进行验收。
(九)社会公示。评价通过人员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十)证书发放。公示期满后,市人力社保局为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人员,颁发《北京市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提交材料
1.《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四份)
《评审申报表》通过系统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不得另加附页。“个人申请”一栏需本人亲笔签名,“工作单位申报意见”一栏需由经办人亲笔签名,加盖企业、事业单位和主管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事业单位公章);
(2)身份证或外籍人员护照(请提供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粘贴在身份证明复印件空白处,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3)参加社会团体及职务的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人才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
(6)所获科技奖项证明材料(授予单位或团队的集体奖项不予承认);
(7)承担重大项目、课题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书首页、各方签章所在页、本人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页、结题验收报告等。项目书或文件附录“项目职务”中无申报人员姓名的不予承认,未结题的项目请勿填写);
(8)诚信声明(需通过系统打印,经本人亲笔签名);
(9)专利、标准制定相关证书;
(10)发表论文(需包括目录页、版权页和本人论文所在页)、出版专著(需包括封面、版权页);
(11)“个人情况补充说明”证明材料;
(12)符合申报要求且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工作的科技人员,须提交《北京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岗位聘用备案表》及科技成果在中关村西城区转化的证明(协议、合同等)。
请严格按上述内容及顺序整理、提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关键页(包括本人姓名等关键信息所在页)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用彩色萤光笔明显标注后折页,所有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
3.中央在京单位申报,需要申报人所在单位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抬头写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所有材料请装入材料袋中,具体包括:《申报表》一式四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推荐意见表》一份、《推荐人员名册》一份、《一览表》一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将打印出的《申报材料目录》贴于材料袋正面。
(二)填报要求
1.申报人员应按时申报,准确、全面的填写申报信息。所在单位要认真、全面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在申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
2.报送的所有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需报送涉密材料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联系方式
西城区人力社保局专技科 王乔
联系电话:66205258
地址:西直门南小街20号社保大厦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