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创业工作,拟于近期开展2017年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工作。
本孵化器将于3月23日在孵化器D座一层会议室集中对企业答疑咨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根据国家以及我市关于推进创业就业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我市创业工作需要和发展重点,今年遴选重点为“培育创新创业形态”、“挖掘就业潜力”,面向创业者,以创新驱动、带动就业为重点,兼顾产业领域、业态规模等因素,坚持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基本原则,突出对初创企业的扶持作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提高其带动就业能力。
二、项目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的申报人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企业为2014年3月1日(含)以后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已入驻孵化园区的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财务规章制度;具有一定的带动就业能力,吸纳5人(含)以上就业(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无违法违规行为。
3.项目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产业导向,运营正常,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社会效益,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 本次遴选将对《关于印发<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通知》(体经字〔2016〕645号)提出的冰雪产业适当倾斜,请相关项目在材料中注明。
三、遴选程序
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遴选原则,围绕项目的创新水平、发展潜力、团队管理、技术能力及社会效益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遴选出20个左右优秀项目入选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库,给予资金扶持、项目宣传、政策咨询等跟踪服务。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渠道:
1.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入驻企业中择优推荐;
2.区人力社保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在辖区内孵化园区的入驻企业中择优推荐;
3.市教委在扶持的大学科技园的入驻企业中择优推荐;
4.团市委在扶持的青年创业园的入驻企业中择优推荐;
请相关单位结合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园区内的宣传推荐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所推荐创业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要求择优推荐,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6个。
(二)报送材料:
相关单位推荐参加遴选的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推荐报告》(附件1);
2. 《北京市优秀创业项目遴选申报表》(附件2);
3. 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员工社保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涉密项目请注明。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推荐单位于4月7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康华伟业孵化器企业发展部,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宋溪、张彪
电 话:62358556
邮 箱:bjkhw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