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下半年)

各入驻企业:

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要求,开展园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下半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适用企业:

1.参加资格复审(下半年)的企业为2014年度获得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园区企业;复审企业为20147-12月期间获得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二、资格复审与信息备案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
三、申报流程

资格复审的企业需在中关村示范区官网(www.zgc.gov.cn)进行注册完成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核申报,并按以下二类企业需提供相关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

第一类企业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证书复印件

4.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时所填报的企业注册登记表、基本信息表、近三年企业研发费用支出结构明细表

5近一个月(季)度的企业纳税证明

6.原有已获得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

7.企业真实性声明。


第二类企业:未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统计登记证等复印件

3.企业前一个年度的年度统计报表(未报统计报表的需提交年度财务决算表)及研发投入表、技术性收入情况表;企业及开展有关业务的证明(如合同、服务对象说明等)

4.其他相关附件(如企业人员数量、结构和学历说明,知识产权证明,专业行业领域许可证书等);

5.企业上一季度()纳税证明(PDF)

6.原有已获得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

7.企业真实性声明。

复审企业需将所有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复审申报”。加盖企业公章后(两份)与电子版一同报送孵化器企业发展部。
四、联系方式

孵化器联系人:宋溪、黄超诣、张彪
    电话:62358556
、82085979
    邮箱:bjkhwy@163.com

注:
纳税证明:
 近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国、地税银行回单各一张(个人所得税除外)
企业真实性声明:网站下载中心有模板,请大家下载

http://www.bjkh.com.cn/html/xzzx/index.html

附件:复审申报表、信息备案表

服务热线  1336632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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