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信息分析公示(2019年4月)

北京世园会知识产权保护

  4月29日,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简称北京世园会)正式开园。作为经国际园艺生产者协会批准、国际展览局认可,由中国政府主办、北京市承办的最高级别的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内设有100多个特色展园,共有约11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展,参展植物多达1200多种。本文将对北京世园会涉及的主要知识产权保护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北京世园会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官方参展者应当遵守北京世园会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包括中国政府缔结或参加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公约和条约;《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一般规章》和《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特殊规章》及其补充规定;以及组织者颁布的补充规定,旨在就相关事项提供补充信息,并进一步明确组织者和官方参展者的权利义务。此外,参展单位、参观者还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二、北京世园会知识产权保护内容

  (一)植物新品种权

  园艺植物的培育种植过程中,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并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且有适当命名的新品种,可通过植物新品种权进行保护。

  (二)特殊标志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规定,北京世园会会徽、吉祥物、场馆等图形标志,北京世园会名称标准字、中文简称、英文简称、主题、口号五项文字标志都可以通过申请认定为特殊标志来进行保护。特殊标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截至2019年4月底,北京世园会组织者已经就北京世园会会徽、Logo、吉祥物、名称、组织机构和主题词等主要方面共计1303件特殊标志进行了登记。

  (三)专利权

  园艺植物的培育种植方法只能通过发明专利进行保护,这里所说的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的生物学方法。园艺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推广过程中涉及的相应设备,可通过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保护;而生产制备方法只能通过发明专利进行保护。截至2019年4月底,北京世园会组织者就特许商品进行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已完成30件外观设计专利注册。

  (四)商标权

  园艺文化与装饰、休闲、观光、娱乐结合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商品及服务上使用的标志可申请注册商标,以获得更高的品牌辨识度和知名度。截至2019年4月底,北京世园会组织者已对北京世园会会徽和吉祥物实行特殊标志和普通商标交叉保护,完成了会徽和吉祥物在国内和107个国家和地区的注册申请。

  (五)地理标志

  园艺植物的品种具有特殊地理来源或品质与原产地相关的标志亦可申请注册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保护,以形成龙头品牌效应。

  (六)著作权

  园艺方案、工程设计图形成之时即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登记对该著作权起到更有效地保护作用,使权利归属的辨认更加清晰。园林养护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计算机管理程序也可以通过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进行更有效的保护。

  (七)其他知识产权

  其他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号、商誉。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指海关为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出口,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号、商誉等知识产权依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也可以获得保护。

  三、北京世园会举办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注意事项

  (一)绿化单位风险防范

  1.绿化单位在购买绿化用园艺花卉草木时,要核实购买品种是否享有品种权;若有,要求销售方出具品种权证书或授权证明,确认购买品种不是侵权品种或假冒品种,以免侵犯植物品种权。

  2.采买的各种栽种设备或园林景观设施,要核实采购产品是否有专利权或商标权;若有,需要销售方提供专利证书/商标证书或权利人授权证明,以免侵犯他人专利权或商标权。

  (二)参展商风险防范

  1.参展企业要及时核查展台、展板和宣传册、海报等宣传资料、以及展会期间使用的展示软件、背景音乐等是否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未经授权的参展商不能擅自生产或销售假冒北京世园会特许商品。

  3.未经授权不能擅自使用北京世园会特殊标志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

  4.携带知识产权权利证明并安排专门人员驻展,以应对展会知识产权纠纷。

  5.在展会期间也要定期对该品种或产品的保护情况进行了解,加强与展会主办方知识产权部门的沟通,掌握相关投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损害结果的扩大。

  6.了解北京世园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投诉及处理的相关规定,合理制定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7.参展企业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如果发现其他参展商有侵犯自身权利的行为时,可以采取向北京世园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进行投诉、发律师函警告等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三)场馆周边商户风险防范

  1.商户在销售时需要注重对北京世园会特殊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对北京世园会进行宣传的使用,但同样构成侵权。

  2.北京世园会特许商品包括工艺品、徽章、文具、吉祥物文化衍生品,商户在销售此类物品时,需要向北京世园会组委会申请北京世园会特许商品的销售许可。

  3.针对所销售的园艺植物品种已通过地理标志进行整体保护,销售商在销售宣传片、广告语、海报中要避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和著作权。

  四、北京世园会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式

  北京世园会期间,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解决方式。

  一是联系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处理。按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职责,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北京世园会期间设立“北京世园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在展会期间就展会上发生的侵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二是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北京世园会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也可以按照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由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三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展会期间的侵权纠纷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其中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纠纷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特殊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著作权、商业秘密由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北京世园会知识产权纠纷涉及官方参展者,将按照北京世园会国际法律文件规定的方式及时进行处理,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协调处理。

  维权中心提示入驻北京世园会的相关主体,注重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在保护好自身知识产权的同时,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共同确保北京世园会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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